3月1日起 餐飲外賣不使用“封簽”將受處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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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從市場監管部門了解到,根據相關規定,3月1日起,餐飲外賣商家如果不使用“外賣封簽”,將會受到處罰。為推動“外賣封簽”規范使用,連日來,市場監管部門組織力量進行檢查。
臨近中午十一點,在椒江城區這家餐飲店,工作人員正忙著打包網絡訂餐。
椒江城區一家餐飲店
商家:封簽不完整的話,就代表打開過,
執法人員:到時候你們封好放在哪里?
商家:封好,等騎手過來直接取單子就可以拿走了。
執法人員檢查后發現,這家店打包好的外賣,裝在塑料袋中,都打了個結,并貼上了商家自制的不干膠封簽。
顧客:不做的話,感覺(不好)或者打開了(不好),最起碼它密封了以后,灰塵什么的不可以進去了,安全一些。
騎手們到店里取外賣時,也都仔細查看封簽是否做好。
騎手:有要求,沒有封簽不能拿的,都要求封簽的,不封簽,不知道你這個外賣送餐員打不打開?是不是衛不衛生?
餐飲店負責人告訴記者,他們每天網絡訂餐有上百單,每一單都會規范貼好外賣封簽,防止餐食外包裝在運送過程中被人為拆啟或意外破壞。
餐飲店負責人 陸浩:我們每家門店都有專人來負責跟蹤的,還有我們這個“陽光廚房”也是連到美團外賣(平臺)上,包裝、衛生等各方面都可以看得到,讓顧客吃得更放心。
臺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臺州灣新區(高新區)分局安全監管科科長 馮華:外賣商戶是要通過“浙食安” 每天上傳外賣封簽情況,還有那個進貨臺賬情況、還有一個是晨檢記錄,以此來加強監管,確保消費者食品安全。
3月1日起,全市1.7萬多家網絡餐飲店將全面實施“外賣封簽”操作。市場監管部門將集中開展檢查,對未使用“外賣封簽”對配送食品進行封口的,責令限期改正,逾期不改正的,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。同時,如果配送的食品沒有使用封簽或者封簽損壞的,網約配送員有權拒絕配送,消費者有權拒絕簽收。